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当前位置:事业单位招聘 >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 公共基础知识 > 法律知识 >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之基本权利效力

2016-03-02 11:06:41  来源:中公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导语】

为大家带来的是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的《宪法之基本权利效力》。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助力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所谓基本权利效力,是指基本权利对社会生活领域产生的拘束力,其目的在于有效地人权。

基本权利效力源于宪法本身的效力,通过具体主体的权利活动体现基本权利的价值。

在宪法实践中,基本权利效力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基本权利效力的广泛性,即基本权利拘束一切权力活动与社会生活领域。二是基本权利效力的具体性,即基本权利效力通常在具体的事件中得到实现;特定主体在具体的活动中感受权利的价值,并通过具体事件解决围绕效力而发生的宪法争议。三是基本权利效力的现实性,即基本权利对今后的立法活动提供了法律基础;但本质上基本权利是调整现实社会中主体活动的具体权利形态,一旦规定在宪法上便具有直接的规范效力。法律对基本权利的具体化只是基本权利实现的一种形式,并不是的形式。

热门推荐:事业单位公基考试

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

分享到:

事业单位公基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