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当前位置:事业单位招聘 >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 公共基础知识 > 法律知识 >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之刑法溯及力(三)

2016-07-14 11:08:00  来源:中公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导语】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刑法之刑法溯及力(三)》,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1年12月7日《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自发布或者规定之日起施行,效力适用于法律的施行期间;对于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施行后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案件,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办理;对于新的司法解释实施前发生的行为,行为时已有相关司法解释,依照行为时的司法解释办理,但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对于在司法解释施行前已办结的案件,按照当时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没有错误的,不再变动。

热门推荐: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

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分享到:

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