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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宪法之宪法的解释(一)

2016-09-23 10:33:04  来源:中公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导语】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宪法之宪法的解释(一)》,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一)宪法解释的概念

宪法解释是指依据一定的标准或原则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作的一种说明。我国的宪法解释权由立法机关行使。如我国现行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

(二)宪法解释的分类

依据宪法解释的主体、性质和后果(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可将宪法解释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两种。

1.正式解释

正式解释又称有权解释,是由宪法授权的机关或宪法惯例认可的机关依据一定的标准或原则对宪法条文所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说明。

2.非正式解释

非正式解释又称无权解释,系指非法定的机关、团体和个人对宪法条文所作的说明,该说明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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