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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之危害结果在刑法中的意义

2016-09-29 10:49:45  来源:中公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导语】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刑法之危害结果在刑法中的意义》,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我国刑法对危害结果作出了种种规定,这些规定反映出在不同犯罪中危害结果的不同意义:

1.在过失犯罪中,将实际造成一定程度的物质性危害结果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是否具有一定的物质性危害结果,是区分这些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

2.在故意犯罪中,以发生严重物质性危害结果的可能性,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

3.对危害结果未作任何规定的。这是指危害结果是非物质性的犯罪的情况。

4.绝大多数故意犯罪中要求一定的物质性危害结果。如果该种危害结果没有完全发生,那么,这种犯罪就没有既遂。

5.在一部分故意犯罪中,将某种特定的物质性危害结果是否发生,作为构成此罪和彼罪的界限,以及从重处罚的条件。总之,正确理解和掌握危害结果,对于正确分析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区分罪与非罪,从而保证正确地适用刑罚,都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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