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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关系:数字推理不用慌,逐差逐商来帮忙

2019-04-08 09:09:09  来源:中公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帮助各位考生顺利通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今天为大家带来数量关系:数字推理不用慌,逐差逐商来帮忙。

在其他的文章中老师给大家介绍过做数字推理的两个敏感,即数字敏感和数列敏感,这是做数字推理题目的前提,但是要想把数字推理做好,还需要掌握一定的方法,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数字推理中两种常用的方法。

一、逐差法

所谓逐差法是指依次将数列的相邻两项作差,用差值构造一个新的数列,再对新数列的规律进行分析讨论。逐差法是众多方法中最基础也是最常用的一种,很多数列通过逐差之后都可以简化运算规律,比如倍数关系本质上也可以看成是差的变形,所以即使有些题目不是等差数列也可以使用逐差法来破解。

逐差法一般可以应用于以下三种情况:第一是数列基本单调,从大数字看变化幅度不大(2倍左右);第二是数列中有若干负数,排列没有规律;第三种情况是没有其他办法时,强行逐差寻找规律。

【例1】8、11、18、34、66、( )

A.89 B.97 C.123 D.154

【答案】C。解析:观察题干可知,数列单调递增且最后两个数字间差距不大,可以作差,依次作差之后得数列3、7、16、32,依然没有明显规律,可再次作差,分别得到4、9、16,均为平方数,分别是2的平方、3的平方、4的平方,所以下一个是5的平方,即25,根据25逆推可知32后面应该是57,即可推出原数列下一个数值为123。

二、逐商法

逐商法是指将数列中相邻两项依次作商,观察得到的商的特点,再对得到的商的运算关系进行分析。逐商是仅次于逐差法的一种常用方法,主要用来应对前后项之前明显含有倍数关系的题目。

逐商法的应用一般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是数列基本单调,从大数字看变化幅度较大(2-6倍之间);第二是相邻项之间有明显的倍数关系。应用时先从大数字入手,大数字除以小数字进行逐商,写出倍数以及加数减数的变化关系,找出倍数和加数减数变化的规律。

【例2】2、4、11、37( )

A.198 B.217 C.153 D158

【答案】C。题干数列单调递增且变化幅度较大,故选用逐商法。从大数字开始依次作商,37/11=3倍+4,11/4=2倍+3,4/2=1倍+2。倍数从前往后为依次为1、2、3,则可以推测下一个为4,加数从前往后依次为2、3、4,则可以推测下一个为5,故所求为37×4+5=153,选C。

以上就是逐差法和逐商法,大家可以试着用这两种方法去求解数字推理题目,对于很多题目都是适用的,希望能对同学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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